市文化局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知 全市文化场馆及活动实施动态管理_文化局疫情防控通知
本报讯 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维护正常文化秩序,市文化局于近日正式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,对全市范围内的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美术馆、剧院、电影院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、娱乐场所等各类文化场馆,以及线下文艺演出、展览、讲座等聚集性文化活动,提出了一系列最新的防控管理要求。
通知强调,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侥幸心理,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落实“四早”要求。各文化场馆必须严格执行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的开放原则,严格控制入场人员密度,其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%。观众入场时,必须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(场所码、行程卡)、查验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规范佩戴口罩等基本防控措施。
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活动,通知作出了分类指导。对于室内营业性演出活动,主办方需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,动态调整观众上座率限制,并建议缩短演出时长。大型线下文化展览、节庆活动需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,并报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。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利用数字技术,开展云展览、云演出、云讲座等线上公共文化服务,丰富市民在特殊时期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
在人员管理方面,通知要求各文化场馆及活动主办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,建立员工健康台账,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。同时,做好场馆内部的日常清洁消毒,特别是电梯、卫生间、休息区、检票口等公共区域及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工作,并保持良好通风。
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本次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旨在实现精准防控与文化服务保障的平衡。各区文化局需加强督导检查,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请广大市民和游客在参与文化活动时,积极配合各项防疫规定,做好个人防护,共同筑牢文化领域疫情防控的安全防线。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,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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